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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化工工程监理资质

石油化工工程监理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包含油田油气存储、炼油化工、化肥、酸碱、核化工及加工、医药及其它化工工程等项目监理业务

6大服务保障
通过率高资深顾问跟进办理,熟知新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,办理周期短,通过率高。
价格透明所有项目均签订合作协议,价格透明合理,无隐形收费,诚信协作。
专业团队一对一顾问式服务,办理进度及时反馈,业务疑问随时解答。
成功保障10+年建筑业资质办理经验沉淀,不成功不收费,资质办理有保障。
信息保密所有项目均签订保密协议,严格保护客户信息,资料不外泄,安全放心。
售后无忧合作就送免费资质维护1年。

资质标准

甲级资质标准

企业资信能力

净资产300万元以上。

企业主要人员

(1)技术负责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,且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。

(2)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3人以上。

企业人员业绩

近10年,技术负责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过下列2项工程监理,工程质量合格。

(1)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;

(2)工程投资额2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(可含附属设施)检维修工程。


承包工程范围

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监理。


注:

1.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、油气储运(管道、储库等)、石油化工、化工、煤化工等主体工程,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。

2.石油化工工程大、中型项目划分标准:

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:

(1)30万吨/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(气)田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;

(2)50万立方米/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;

(3)300万吨/年以上原油、成品油,80亿立方米/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;

(4)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,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,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.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,单罐4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,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,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,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;

(5)800万吨/年以上的炼油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、脱硫、催化、重整、制氢、加氢、气分、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
(6)60万吨/年以上的乙烯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(PX)、甲醇、精对苯二甲酸(PTA)、丁二烯、己内酰胺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醋酸、醋酸乙烯、环氧乙烷/乙二醇(EO/EG)、丁辛醇、聚酯、聚乙烯、聚丙烯、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
(7)30万吨/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8)24万吨/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9)32万吨/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0)50万吨/年以上纯碱工程、10万吨/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1)4万吨/年以上合成橡胶、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2)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、染料、中间体、农药、助剂、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3)30万套/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4)10亿标立方米/年以上煤气化、20亿立方米/年以上煤制天然气、60万吨/年以上煤制甲醇、100万吨/年以上煤制油、20万吨/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。

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: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:

(1)10万吨/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(气)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;

(2)20万立方米/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;

(3)100万吨/年以上原油、成品油,20亿立方米/年及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;

(4)单罐5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,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3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,单罐2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,单罐2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,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6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,单罐1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,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;

(5)500万吨/年以上的炼油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、脱硫、催化、重整、制氢、加氢、气分、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
(6)30万吨/年以上的乙烯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(PX)、甲醇、精对苯二甲酸(PTA)、丁二烯、己内酰胺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醋酸、醋酸乙烯、环氧乙烷/乙二醇(EO/EG)、丁辛醇、聚酯、聚乙烯、聚丙烯、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
(7)15万吨/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8)12万吨/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9)16万吨/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0)30万吨/年以上纯碱工程、5万吨/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1)2万吨/年以上合成橡胶、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2)项目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、染料、中间体、农药、助剂、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3)20万套/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4)4亿标立方米/年以上煤气化、5亿立方米/年以上煤制天然气、20万吨/年以上煤制甲醇、16万吨/年以上煤制油、10万吨/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。

乙级资质标准

企业资信能力

净资产300万元以上。

企业主要人员

(1)技术负责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,且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。

(2)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3人以上。

企业人员业绩

近10年,技术负责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过下列2项工程监理,工程质量合格。

(1)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;

(2)工程投资额2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(可含附属设施)检维修工程。


承包工程范围

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监理。


注:

1.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、油气储运(管道、储库等)、石油化工、化工、煤化工等主体工程,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。

2.石油化工工程大、中型项目划分标准:

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:

(1)30万吨/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(气)田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;

(2)50万立方米/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;

(3)300万吨/年以上原油、成品油,80亿立方米/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;

(4)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,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,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.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,单罐4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,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,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,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;

(5)800万吨/年以上的炼油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、脱硫、催化、重整、制氢、加氢、气分、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
(6)60万吨/年以上的乙烯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(PX)、甲醇、精对苯二甲酸(PTA)、丁二烯、己内酰胺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醋酸、醋酸乙烯、环氧乙烷/乙二醇(EO/EG)、丁辛醇、聚酯、聚乙烯、聚丙烯、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
(7)30万吨/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8)24万吨/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9)32万吨/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0)50万吨/年以上纯碱工程、10万吨/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1)4万吨/年以上合成橡胶、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2)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、染料、中间体、农药、助剂、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3)30万套/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4)10亿标立方米/年以上煤气化、20亿立方米/年以上煤制天然气、60万吨/年以上煤制甲醇、100万吨/年以上煤制油、20万吨/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。

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: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:

(1)10万吨/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(气)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;

(2)20万立方米/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;

(3)100万吨/年以上原油、成品油,20亿立方米/年及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;

(4)单罐5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,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3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,单罐2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,单罐2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1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,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6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,单罐1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,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;

(5)500万吨/年以上的炼油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、脱硫、催化、重整、制氢、加氢、气分、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
(6)30万吨/年以上的乙烯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(PX)、甲醇、精对苯二甲酸(PTA)、丁二烯、己内酰胺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醋酸、醋酸乙烯、环氧乙烷/乙二醇(EO/EG)、丁辛醇、聚酯、聚乙烯、聚丙烯、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
(7)15万吨/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8)12万吨/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9)16万吨/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0)30万吨/年以上纯碱工程、5万吨/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1)2万吨/年以上合成橡胶、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2)项目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、染料、中间体、农药、助剂、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3)20万套/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
(14)4亿标立方米/年以上煤气化、5亿立方米/年以上煤制天然气、20万吨/年以上煤制甲醇、16万吨/年以上煤制油、10万吨/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。

服务流程

  • 01 确认需求 确定需要办理
    的资质类型
  • 02 签订合同 签署
    服务合同
  • 03 材料准备 协助您
    准备相关材料
  • 04 提交审核 剩下的事
    交给我们
  • 05 成功拿证 领取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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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咨询 137-1868-36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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